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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通报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现将查处的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柏国新因未及时排查辖区内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多名下属违纪违法被问责。柏国新在担任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儒林派出所所长期间,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辖区内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均未能及时发现、排查,对所内民警缺乏监督、疏于管理,有4名工作人员被立案审查调查。2019年12月,柏国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史东晓因单位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被问责。2014年,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私自设立“小金库”,将垃圾处理费存放在职工个人银行卡上,后用于发放职工加班费等支出。史东晓对单位私自设立“小金库”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史东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