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各级党政组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坚决正风肃纪,切实纠正“四风”“两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抓住重大节点,开展检查、抽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曝光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促进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五一”假日将至,为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自治区纪委日前发出通知,就加强节日期间执纪监督提出进一步要求。
加强廉政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系列规定,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实施细则,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进一步弘扬“老西藏精神”和艰苦奋斗优良作风,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道德防线。
严明各项纪律。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反分裂斗争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强化执纪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作为执纪监督的重点,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抓住“五一”假日这一节点,从节前到节后,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执纪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持续传导压力,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加大问责力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打好预防针。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带头作用,当表率、作示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行为的,上级纪委要对负有主体责任的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要追究有关纪委(纪检组)的责任。(西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