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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纪委大力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发布日期:2014-06-2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天宁区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坚决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协助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聚焦主业,明确职责定位
        围绕纪检主业,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理清责任。对原来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专人专责。区纪委监察局对全区履行监督责任,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党组(党委)中不允许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专司监督职责。强化督责。通过个别谈话、定期约谈、民主测评、责任追究和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防止“灯下黑”。
        铁面执纪,担好监督之责
        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坚决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强监督。在六个街道精心筛选70个作风效能监测点,制定出台《区机关作风效能监测点工作联系制度》《绿色通道投诉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及反馈制度》,明确由委局领导、各职能室分片联系6个街道70个作风效能监测点,设作风效能投诉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发放“效能监测联系卡”300多张,,按照“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解决问题、规范行为”的原则对监测点反映的问题进行查处。强明查。开展“清廉五一”专项督查行动,委局派出7个明查暗访组,对机关单位、窗口服务行业节假日前夕到岗情况、工作状态、服务态度进行专项督查,对娱乐会所、高档酒店、市内名胜、交通道口进行抽查,严肃查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收受礼金礼品等“节日病”。强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案件查办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案件查办领导机制。制定《天宁区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纪委线索处置。今年以来,委局共立案审结违纪案件11起11人,发出监察建议书2次,同时对3起涉及“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协助党委,督好主体之责
        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时协助同级党委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面对面”明责。变开大会做部署为“面对面”提要求,区委、区纪委“一把手”与各部门“一把手”分别约谈,党委“一把手”、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与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分别约谈,要求各级党委、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一对一”诺责。在约谈之后,“一把手”与约谈对象即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要求责任人对分管部门和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负全责。“条对条”督责。区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担好责,履好职。对出现严重事故的单位,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俞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