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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群众工作 促进执纪监督
发布日期:2014-06-2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钟楼公安分局纪委按照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作风找不足,聚焦主业强监督,以更优群众工作促进执纪监督。
        一、突出教育特色,抓强抓好组织引导
        一是领导带头学。纪检监察部门是公安机关的监督部门,分局纪委的领导更是在活动中“抓早、抓小、抓严、抓落实”,同时,在分局纪委大兴学习之风,以领导带头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宗旨精神、带头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带头参加测试测评等形式,提升活动重视高度。并且,在纪检工作会议上,专门进行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学习,确保纪检民警的思想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对教育实践活动应知应会内容入脑入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全面系统学。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邀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关荣坤、优秀社区民警吴南平等道德模范做为民爱民的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传播力量,通过分局的飞信、微信、微博平台向民警发放《常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100问》学习内容,便于民警随时随地学习;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形成“每日学习、每周剖析、每月总结”的学习制度,下一步将在分局主页开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分批组织领导干部和民警到市委党校参观学习,提升学习的深度广度。三是结合实际学。结合公安纪检工作的实际,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的形式,积极向其他机关部门、各基层单位征询分局纪委在“四风”问题上的意见建议,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做到“四不四防止”,即不提过多口号,不搞注重声势的活动排场,不设定形式大于内容的量化考核指标,不追求“盆景”的选树;防止借业务工作冲淡活动主题,防止以全员参与掩盖重点对象,防止以“自选动作”淡化“规定动作”,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对“四风”整治的评价。
        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做好群众工作
        一是真诚访问民情。每周四的局长接待日坚持由一名纪检民警陪同一名局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迟迟得不到答复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分局督察专门到相关单位进行“督查巡访”,变“群众上访”为“督察下访”,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以真诚的态度,深入基层群众,全面掌握实情,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今年以来,共解决群众关心的信访12件。二是真心访察民意。以“12389”公安部专用举报平台、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群众电话投诉平台等网络资源为载体,构建综合性纪检监督阵控体系,把人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带着一颗为民服务的真心去访察民意,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今年以来,共排查出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突出问题8个,已责令相关单位做出整改。三是真情访解民忧。在分局的纪检干部中深入开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和“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纪检干部的为民服务宗旨意识。要求纪检干部带着对群众真挚的感情积极参与“警民恳谈”、“平安常州网上恳谈”、“警营开放日”等公开活动,访解民忧,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发挥监督作用,加强构建惩防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形成教育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严三实”,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分局纪委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纳入纪委宣教工作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支部学习的必修课,纳入新提拔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媒体的宣传计划。同时,把这几个“纳入”作为一项硬指标列入对基层派出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分局纪委已开展纪检干部专题学习活动5次。二是建立问责制度,形成责任追究。分局督察牵头负责了解掌握分局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情况,对各个环节部署要求的落实进行检查督促通报;负责向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检查督导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落实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抓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责任的,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或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本单位本部门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活动开展以来,共形成督察通报3份。三是建立研判制度,形成追踪溯源。和分局其他部门联合集中开展定期的综合分析研判,建立各党支部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档案,进行阶段性跟踪,形成汇总剖析材料,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对在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建立健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机制,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党员给予组织处理。(钟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