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墅堰区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
9月10日,戚墅堰区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督促全区各级党委、纪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凝聚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为全区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区委书记李林在讲话中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十八大以来中央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举措,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不松劲、从严治党见行动,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李林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充分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强化执行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李林特别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中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案例为警醒,抓作风、严纪律须臾不可放松,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唐家中主持会议并指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把聚焦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主要方向,把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重要内容,把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必要保障,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纪检组组长;各街道(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区各部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区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区级机关党工委所属各支部纪检委员等80余人参加会议,丁堰街道党工委、区建设局纪委作表态发言。会上还下发了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刘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