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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举办案件审理业务暨
发布日期:2014-09-28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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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三审一评”工作机制及各项工作要求,打造一支专业化审理队伍,提升全市审理业务水平,常州市纪委于2014年9月18日、19日举办全市案件审理业务暨“三审一评”工作培训班。各辖市区(县)纪委分管案件审理的领导、审理室全体人员以及市直单位从事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由集中授课、工作通报、案例研讨组成。一是邀请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桂琴同志及审理室王洪连同志,围绕“三转”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开展、“三审一评”制度解读等当前全省案件审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专题讲解,为全市审理干部做好审理工作统一了认识、理清了思路、夯实了基础。二是由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钱航标同志结合培训内容,对2014年度全市案件质量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市案件检查考评活动的工作实效。三是以促进全市审理干部的业务交流、增强培训的互动性为目的,组织参培人员开展疑难案例分析研讨活动,让全市审理干部在研讨中发现问题、在交流中形成共识、在培训中提高能力。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周效华参加培训并讲话。周书记就推进“三审一评”及全市案件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案件审理是案件查办的最后一道关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理解案件审理的工作职责。二是严格履行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职能。案件审理必须以违纪违法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党政纪条规为准绳,要依纪依法审理各类违纪案件。三是打造一支稳定的专业化审理干部队伍。全市要按照省纪委的工作要求配足配强审理人员,努力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业的、稳定的审理干部队伍。

常州市纪委案件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