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作风正、工作实、勇争先的良好氛围,真正克服“庸、懒、散、慢、浮”的问题,在目标绩效管理和考核方式上不断创新,充分发挥目标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从追求完成任务转变到追求工作绩效、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上来。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贵州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内部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平时目标绩效管理与年终考核相衔接,强化过程监管,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目标强管理,以目标提效率,以目标促作风,以目标规范行为,使“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过硬纪检监察队伍。《方案》正式实施以来,效果明显。
在考核内容上,《方案》将委厅机关各室(处、办、中心)列为目标绩效考核单位,内容包括职能目标、建设目标、季度大事急事难事汇报+评议、作风目标、增比进位和领导评价六项。主要考核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履行职能的情况;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建等方面的情况;季度大急难汇报+评议的测评情况;执行纪律和相关制度方面的情况;工作进步、工作创新、受到上级表彰和肯定等方面的情况;委厅班子成员对各内设机构进行量化打分评价情况。
在考核方式上,《方案》采取基础分、正分、负分制,基础分为100分。负分是根据平时督查、考核情况,若有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未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未按时上下班,以及有违纪、违规等情况经审核确认后,对应不同分值计负分备案,年终计入总分。正分是采取申报评定制,即各目标单位填报《委厅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内部考核正分情况申报表》进行申报,经委厅机关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后,年终以正分计入总分。负分不保底,正分不封顶。
在结果运用上,以年终的实得分排序,排名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奖金挂钩,与评先选优挂钩,后三位的室(处、办、中心)由委厅领导对其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将考核结果在委厅机关内网上进行公示。(贵州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