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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区规范选配纪检委员夯实执纪监督基础
发布日期:2014-06-2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日前,戚墅堰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四十三条规定,规范选配党总支和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为强化执纪监督主业提供更为坚实的组织保障。一是配齐配强建好队伍。在全区各党总支和党支部增配纪律检查委员130名,均推选作风正派、熟悉业务、群众威信高的党员担任,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的纪检委员从副科职领导干部中推选产生,实现机关事业单位、街道、村(社区)、设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全覆盖”。二是突出主业用好队伍。明确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所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协助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上级纪委开展查办案件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四风”问题进行监督等。三是从严要求管好队伍。全面实施《戚墅堰区纪检监察系统带头改进作风、强化自身监督的意见》,以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求纪检委员严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带头反对“四风”,自觉接受监督,并对纪检委员违纪违法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防止“灯下黑”。(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