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发挥教育在反对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值得我们深刻地思考。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对完善公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的几点思考。
一、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实践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实,为公安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廉政教育与“重点工作”联动推进。年初,市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主动筹划年度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分时、分阶段制定教育计划,并落实责任,分工抓落实。今年以来,结合队伍现状,适时组织开展 “五条禁令”、严肃财经纪律、纪律作风等专题教育活动,提高阶段性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二是廉政教育与“思想搭脉”同步跟进。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了解民警内心的真实想法,征求意见建议,增强教育的时效性。针对重点关爱民警,采取迂回战术,从侧面了解其思想状况,采取对症下药,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今年以来,共召开各类座谈会1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300余份,征求意见建议20余条。三是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互补共享。今年以来,继续以深化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廉政书法、绘画、撰写廉政警句及诗歌等比赛活动,举办“扬廉政文化,叙警民情深”等廉政文艺演出。各基层所队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19个所队申报创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举办廉政文化活动10余次,民警共创作廉政文化作品100余幅,其中廉政书法绘画作品70余幅、各类廉政警言300余条。四是廉政教育与“督导检查”并重并举。纪检监察部门结合教育计划,详细制定督导方案,按步骤,分阶段,适时对各单位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进行督导。在督导中,紧紧围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查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跟踪见效,确保教育落到实处。今年以来,针对反腐倡廉教育,先后开展专项督导活动30余次,整改问题70余个。五是廉政教育与“建章立制”延伸对接。今年以来,市局通过抓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分析研究在教育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课题,并全面总结以往经验和做法,适时加以固化,有效形成多项工作机制。目前,随着分析研判、定期走访、个别谈心、集体讨论以及督导考核等廉政工作机制的建立,切实起到了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作用。
二、当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现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尚不够到位。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对思想教育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认识,认为廉政教育是一项“软任务”、“虚工作”,是一种形式工程。工作中落实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一些基层单位和领导干部片面认为开展廉政教育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采取事不关己,敬而远之的态度,甚至觉得会影响业务工作的成效。
二是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由于认识不到位,投入不够足等原因,目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制度不够健全而且落实不够到位,一些日常的廉政教育工作的开展仍然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随意性较大,开展效果也因单位和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的不同而明显不同。另一方面,一些制度、规定结合实际不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还比较笼统,影响落实的效果。在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方面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大教育”机制的发挥还不是很理想。
三是方式方法仍比较陈旧。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寓教于乐、寓教于情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具有很好的作用。但在具体工作中,往往存在“两多两少”现象:一是采用说教的手段和方式多,综合运用音、像、图效果声情并茂,寓教于乐,寓教于情的手段和方式少。二是采用已经熟悉的手段和方式多,有针对性地创造适应时代发展要求,适应公安机关和民警自身实际的新手段和新方式少。
如何保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可持续发展,充分扩大廉政教育工作成果,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以下“三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一)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认识问题。一是要澄清三种模糊认识。要正确处理好公安日常业务工作所面临的繁重任务与廉政教育相对乏力的矛盾,及时消除“无用论”、“无关论”、“形式主义论”等模糊观念,正确引导广大公安民警认识到廉政教育是一项治本之策,廉政教育在警营没有局外人。二是要正确处理两个关系。第一,与公安业务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第二,与队伍建设的关系。廉政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项重要内容,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一个具体体现,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
(二)氛围浓厚要依赖整体工作合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作为治本内容之一的廉政教育的主体,责无旁贷的应当是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而非纪检监察机关一家。必须形成“党委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组织必须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才能够培育产生出“1+1>2”的廉政教育良性土壤。
(三)关键重点在于创新教育路径。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要很好地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民警,开展过程中应力求体现活动形式生动性,所使用的各类载体应力求体现融合性。不能简单按上级文件内容依葫芦画瓢,也不能不考虑本单位实际,不管是否适用,照抄照搬其他地区或单位的作法。
三、加强公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建设的路径和方法
长期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但是,如何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治本”功效和基础作用,确保民警违法违纪率始终处于低发态势、公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高,还有待于做出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尝试。这里,笔者认为可以把握好“四个关键词”:
常态: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队伍,探索实施常态化教育制度,致力于反腐倡廉教育有章循,有规律,有保障。一是“开会提”。探索实施研判会议警示教育制度,每月由纪委书记通报反腐倡廉、队伍建设方面发现的苗头和隐患情况,点人头,点事件,点问题,不遮不掩,一针见血,撕开情面,敢于亮丑,让全警从中汲取教训,接受教育,受到警示。二是“放假提”。建立实施重大节日提示教育制度,每逢春节、中秋节及其他法定节假日,由纪检、督察部门通过通知要求、督察提示、短信提醒等形式,为全警提供执行《廉政准则》、《纪律条令》、《五条禁令》等方面的提醒警示教育。三是“岗前提”。针对新警录用、警衔晋升、提拔任用的民警,建立岗前集体廉政教育制度,围绕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勤政廉洁等进行廉政教育。
统筹:一是与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要强化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努力把查办案件的过程作为教育民警的过程,把查办案件的成果转化为治本的措施,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要利用重大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广大民警进行深入讨论,举一反三,增强遵纪守法、执法为民的自觉性。要通过现身说法、现场参观、观看警示展览和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让民警接受震憾心灵的教育。二是与执法执勤活动相结合。坚持实行《公安民警规范用语》、《公安民警工作忌语》;利用声像监控系统的科技优势,每月刻录制作“窗口”民警在日常接待服务中存在的不规范言行的光盘,在中层领导干部会议上播放,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三是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要深刻认识建设具有公安特色廉政文化的特殊重要性,大力弘扬人民警察忠诚、为民、公正、廉明、奉献的核心价值观,着力培育廉荣贪耻理念,激浊扬清,凝聚警心,为公安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要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问题。大力实施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程,组织创作优秀廉政文化产品,加强廉政文化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渗透、启迪和感染作用。
求真:一是增强合力。要探索反腐倡廉教育各主体之间形成有效合力的规律,较好地做到步调一致、口径一致、方向一致,努力达到“1+1>2”的功效。二是注重互动。要探索运用宣传教育主客体互动规律,实现有效协调配合,使教育主体与客体之间实现良性互动,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主客体的意识,在组织实施教育活动的同时,又自觉积极配合接受教育,自觉教育自己,不断提高教育实效。三是迎合客体。要探索教育客体心理变化规律,分析研究其心理特点,心理变化,消除其被动接受教育的对立、反感情绪,调动其积极性,自觉配合搞好反腐倡廉教育。
长效:一是抓住制度建设环节。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要充分发挥党委会、纪委委员例会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分析当月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月工作任务和措施,明确分工、抓好落实,着力整合纪委与政治处的宣教资源;要按照年初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和推进的责任部门的分工,按照惩防体系建设推进要求,落实各项教育工作。二是抓住考核检查环节。探索进行目标考核的办法,真正把“虚功”做实。要以加强领导干部狠抓廉政教育为重点,把对民警队伍的廉政教育作为年度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充分运用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功效,切实强化“领导干部逐级负责制”和“民警岗位责任制”在廉政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努力推动廉政教育进岗位、进警心。三是抓住责任追究环节。对在反腐倡廉教育中失职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人,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一些领导干部常常找各种借口逃避教育的行为要坚决进行查处和纠正,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的纪律要求。
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建设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一项重大任务,如何使之切实为不断提高民警思想素质服务,则需要我们以更宽广的视野、更辩证的思维和更大胆的实践,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才能不断突破,从而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良性运行机制,促使廉政教育走上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