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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探索市纪委委员参加市纪委常委会议事制度
发布日期:2014-05-05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期,江苏省苏州市为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推进市纪委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转方式、转职能、转作风,探索尝试了市纪委委员参加市纪委常委会议事的全新实践。

  在参与方式上以介绍交流为主。原则上每季度确定一个议题,并邀请一名市纪委委员向市纪委常委会作相关介绍,其他市纪委委员列席旁听。议题实行预先提交制,由市纪委办公室商相关市纪委委员后提出初步议案,并由秘书长报市纪委书记审定。会议由市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市纪委书记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每次会议原则上只听取被邀请市纪委委员的相关议题介绍,分析研判形势,不作正式决定。

  在议事范围上以防范业务风险为主。邀请市纪委委员参加市纪委常委会的议事范围,重点以防范相关业务风险为主,主要是根据市纪委常委会工作部署,了解市纪委委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防范业务风险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如,近期就安排了市政府国资委纪委委员介绍国资监管平台工作;市住建局纪委委员介绍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工作;市农委纪委委员介绍农业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等等。

  在配套举措上以建章立制为主。为更好地开展市纪委委员参加市纪委常委会工作,先后建立健全了市纪委委员参与重大活动、参与巡查、询问、质询以及绩效评价等制度,为市纪委委员参与市纪委常委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规定由市纪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市纪委委员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江苏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