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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之居(村)务监督建设
发布日期:2014-07-26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2011年以来,武进国家高新区北区有序推进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在下辖的7个涉农社区建立了居(村)监委。居(村)监会成立以来,在完善居民自治体系、强化民主监督、规范社区干部权力运行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推动了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居务监督委员会成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加强作为城市细胞的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创新城市社区基层管理、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而居务监督委员会恰恰是创新城市基层民主建设和社会管理模式转变的重要产物。
  1、实行居务监督是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的需要。社区是党和政府在城市工作的基础,也是发展基层民主的第一线和主战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就是要把社区民主监督与创新社区居民自治载体、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创新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四大功能,把居务还政于民。
  2、实行居务监督是保障民生的需要。民生改善是近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涉及社区的帮扶救助等惠民工程和街道小巷、小区改造等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如何让工程从“幕后”走到“台前”是考验基层社会工作者的一道难题,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使得所有的居务项目都有了日常的监督机构,让居民可以放心、安心、舒心地享受各种民生利好。
  3、实行居务监督是打造“阳光居务”的需要。当前,居民群众对社区工作的要求日益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社区工作的投入也是逐年递增,如何让基层工作者把握优势、合理利用资源作为一道难题摆在了当前基层管理者的面前,居务监督委员会不仅保障了社区财务、人事公开,还居民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还为上级部门投入与考核提供了依据和参考,为打造“阳光居务”提供保证。
  二、居务监督委员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居务监督委员会是以居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成立至今,收到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组织推进力度不够。有的社区组织领导力度不大,推进措施不够有力。对居监委“一选了之”,对办公场所、补贴待遇、日常办公经费没有落实。有的面上工作部署多,对实际工作的动态进展关注少。居监委“形同虚设”。
  2.工作制度有待完善。社区工作量大,人员少,各社区根据自己的情况制订了一些相应的工作制度,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居监委工作规范化很难实现。监督成员也没有相应的制度可循,产生了不知道“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个别社区还存在工作资料不完整,参加监督活动无记录可询、无数据可查。
  3.成员行使监督不给力。一是不敢监督。部分居监委会成员在心里愿意监督,但实际工作中却蹑手蹑脚,不敢监督,主要原因有:面对“两委”班子,力量抗衡不起,怕得罪干部,怕群众埋怨,最后招来报复,得不偿失。二是不会监督。个别居监委员会成员的文化水平偏低、党员结构不合理、年龄结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由此造成监督委员会成员对社区经济财务、政策精神、村集体项目等重大事项不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不明确,缺少相关业务知识而导致不会监督。三是忽视反馈。在社区事项的公开中,只注重公开的形式,轻公开的结果,有公开无落实。居监委成员没有做到认真,真实搜集群众的反馈意见。造成群众上访,引发事态,激发矛盾。  
  三、加强和完善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对策
  1.加强党的领导,构建有力组织保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按照中央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层、村居是主体”的要求,北区纪委加强对居监委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支持居监委履行职责。居监委必须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既对社区干部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又维护社区党组织的威信。二是形成齐抓共管的部门协调机制。纪委、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北区纪委加强对各居监委的工作指导,实现工作力量的下沉和职能全覆盖。三是落实工作保障机制。居监委应当像社区“两委”一样,有专门的办公经费,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购置专门的办公设备。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享有一定的报酬、补贴、奖励等待遇,为调动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工作积极性,各乡镇在这方面应该探索建立一套完备的考核奖惩制度。
  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规范水平。一是建立工作规程。明确监督内容,把社区干部用权、用钱行为作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的程序,根据不同的监督事项,制定内容具体、步骤明晰、便于操作的监督流程。从而解决“干什么”的问题。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各社区要建立居监委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各社区居监委要每半年向北区纪委、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上级纪委指导和群众评议。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居监委联系居民代表制度。并不断予以改进和完善,使居监委工作进一步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依章办事、违章必究,从而更好地推进居监委工作在管理上由“以人管”到“以制度管”、“靠制度管”的大转变。真正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一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加强对居监委成员的教育培训,彻底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要突出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居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金融、审计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只有学习才能提高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在工作中不断创新监督的手段和方法。二是加强队伍结构层次。居监会成员中,对年龄层次,文化水平,党员比例进行调整,形成相对合理的年龄梯次和结构层次。注重整合各社区社会组织骨干、辖区共建单位及党员干部的力量,吸纳一批具备专业特长的高素质委员,融合社区热心的志愿者队伍力量,借助他们的专业优势与参与热情,为社区居务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加强联系群众能力。居监委除了进行日常居务的民主监督外,其最大的效用发挥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决策,参与社区管理服务的作用上。居监委要加强社区两委与居民代表、社区居民的沟通,及时消除居民对社区两委工作的误解;及时向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反映社区居民对居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联系社区居民,广泛听取意见,使居务监督委员会成为居民群众的贴心人和代言人。
  (王建华 陈荣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