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图书读后感)
从原始公社解体,生产力发展到有剩余财富之日起;从社会管理体系形成即有了最高统治者和各级官员起;贪与廉,就贯穿始终。
尧舜时代,尧帝曾发布“尧戒”:“战战栗栗,日慎一日,人莫踬于山,而踬于址”,告诫他的臣子要清明正直,清正廉明即可升迁。这可能是中国廉政思想的最初萌芽。《周礼•天官冢宰》中关于如何考察和任用官吏的六条标准:“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六条标准都离不开一个“廉”字,体现出“廉”为做官之本和考察之要的基本精神。此后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对廉政的倡导,“清正廉明”、“吏治清廉”一直是从政者的主要行为规范。
而后来的孔子、孟子等儒学大家,更是廉政思想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说的是为政者要把政治搞好,就要自身廉洁,不以权谋私,为民做出榜样。孔子强调了为政必须自己先正,要正己,才能正人。自己正了,才能管理或影响别人。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则是孔子认为一个人必须终身信守的八德。在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念中,“廉洁”、“廉平、”、“廉正”、“廉直”、“廉谨”等,都是反复强调的主要道德准则。所谓“廉者,民之表”,“廉者,仕之本”,“廉耻,立人之大节”等,俯拾皆是。
而历代中国社会的最高统治者——皇帝,更是把廉洁作为选拔任用人才的重要标准。在未推行科举考试的汉代,“举孝廉”是重要的选拔人才的途径之一。唐开科举之后的历朝历代,要求官员廉洁都为历代皇帝孜孜以求。“为臣贪,必丧其身”,唐太宗如此告诫群臣说:“大丈夫岂得苛贪财物、以害及身命,使子孙每怀愧耻耶?”并要百官“深思此言”。他还打比方说,鸟栖于林,鱼藏于水,还是被人捉拿,都是它们贪吃诱饵的缘故。“陷其身者,皆为贪冒财利,与夫鱼鸟何以异哉?”劝谕官员不要因贪图钱财而毁了身家性命。明太祖朱元璋告诫百官:“诸衙门官到任,朕常开谕:无作是非,显尔祖宗,荣尔妻子,贵尔本身,以德助朕,为民造福,立名于天地之间千万年不朽,永为贤称。”而康熙皇帝最为直白:“尔等为官,以清廉为第一。为清官甚乐,不但一时百姓感仰,即离任之后,百姓追思建祠以祀,岂非盛事?盖百姓虽愚,而实难欺,官员是非贤不肖,人人有口,不能强之使加毁誉。尔等各宜自勉。”从唐太宗到康熙皇帝,都是告诫官员要爱惜自己的名声,不要贪污,搞得自己身败名裂甚至引来杀身之祸。
不仅如此,历史上那些有名的名臣、名士、大知识份子,都把“廉”、“俭”作为教育子孙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之一,如六朝时代的颜之推教育子孙的《颜氏家训》,宋代朱熹的《治家格言》等等。宋代名臣司马光《训俭示廉》的家训,教育儿子:“俭,德之兴也。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丧身败家,是以居室必贿,居乡必盗。故曰:侈,恶之大也。”
司马光是有远见的政治家,可惜这话只对自己子孙说了而没有对皇帝说,“侈,恶之大也”。可以说,贪图奢侈是贪腐之源,是恶中之恶,一句话道出了中国历史数千年治乱循环的规律。人,不管是皇帝,还是平民,都欲壑难填。所谓腐败,正是缘于官家——包括皇室家族和各级官吏对物质财富无止境的追求,即所谓“侈”。清代的大贪官、拥有财富占当时全国岁入三分之二的和珅,说到底,也就是追求奢侈享乐,而把自己送上断头台的。也可以说,历代王朝,也都是皇室家族和各级官吏合谋,如此这般葬送自己的王朝的。
从秦以后至清,每一个王朝立国之初,都是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税收有度,爱惜民力,藏富于民,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当时社会的繁荣和物质财富的丰富,叫做“中兴”或者“盛世”。而盛世之后,统治者们从最高统治者——皇室家族,直到下面的管理人员各级官吏,就开始追求享乐,醉生梦死,以尽可能攫取更多的财富为追求,从而苛税无穷,敲骨吸髓,贪腐遍地,无官不贪,无吏不墨,从没想到还要为最底层做工的、务农的民众分一杯羹。而最高统治者和各级官员,此时可能还沉浸在“盛世”的虚幻中,心中还在想着维持至万世甚至于无穷世。尽管有极少数官员谨守清廉,然而大厦将倾,非一木可支。直至民不聊生,遍地怒火,民众揭竿而起,终结一个王朝,重起炉灶,换一个统治者吸取前朝教训,也换来几十年或上百年的休养生息,之后又是故态复萌,如此循环往复。二十四史多至二十四,就是明证。
明乎此,我们才能深刻理解党中央提出的厉行节俭禁止铺张浪费有关禁令,和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宁不惧乎?(滕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