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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4-04-30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浙江省宁波市坚持把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创新体制机制,拓展配置领域,加强市场规范和监管,防范利益冲突,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宁波特色的资源配置市场化道路。

  坚持模式创新,健全体制机制

  建立“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工作体制。根据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搭建三级联动交易平台。建立以市级平台为龙头、各县(市、区)平台为骨干、乡镇(街道)平台为补充的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据统计,2003年至2011年,三级平台累计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86955宗,交易总额6778.75亿元,增收节支708.62亿元。

  集中进驻“四中心”。把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国土资源登记交易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开放、公开运作和规范管理。

  注重领域拓展,扩大配置范围

  向无形项目拓展。2010年,宁波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的基础上,制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展目录》,逐步将其他具有“竞争性、有限性、垄断性”的公共资源纳入市场化轨道。

  向国有企业拓展。国有企业200万元限额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场交易,市属企业房屋租金收入超1000万元或建筑面积超1000平方米的都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进行。在大型国有企业建立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国有企业2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小型平台交易。

  向社会项目拓展。积极发挥政府搭建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引导和支持当地民营企业在自愿基础上运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或供应商,培育多层次需求的交易市场。

  依托科技支撑,提高交易水平

  推进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立项开发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交易项目发布招投标公告、资格预审、评标、开标等过程均在网上办理、网上公开、网上留痕。

  探索网上政府采购新模式。在北仑区探索试行“政府协议采购电子反拍系统”,采购人在网上发布电子反拍公告,供应商在网上“背靠背”竞价,系统自动选定供应商,自动公开采购品目、过程和结果,降低采购价格。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加强综合性评标专家数据库建设,设置网络抽取端、管理维护端和后台监控端三级安全保护措施,研发评标专家自动选聘和语音通知系统,一些县(市、区)还开发使用了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等。

  强化专项构建,防范利益冲突

  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编制覆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个环节的权力运行图,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绘制12项流程图,标明105个风险点,明确417条防控措施。

  实施全方位监管。通过完善市场准入监管、专家回避监管等事前防控措施,标后评估、严格合同履行等事中监管措施,以及投诉举报受理、执法监察、绩效评估等事后监管措施,有效防范“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廉政准入机制,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实行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互联互通、互认共用。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2009年以来,共查处和纠正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56件,仅市本级就为国家挽回损失5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