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对云南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保障和促进全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出问题。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经济结构调整、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桥头堡建设的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对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深入排查、认真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问题,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民族宗教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边疆安宁、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动力,在认真总结运用以往做法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完成云南省集中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和6个州市换届的相关工作,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各级党委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自觉维护省委的权威;要坚持换届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