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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知县沈炼死劾严嵩事
发布日期:2014-11-25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沈炼,字纯甫,明朝嘉靖十七年(公元1538年)进士,始任溧阳县令,著有《青霞集》流传于世。明朝名士徐渭评价沈炼,称为“四奇”:始补府学生,以文奇;始知溧阳,以政奇;擢经历锦衣卫,以谏奇;谪斥为民,以憨奇。
  沈炼为官清廉,颇著政绩,然秉性耿直,不畏权贵。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蒙古俺答军进犯大同,八月东犯蓟镇,攻陷古北口,掳掠州县,威逼京城,史称“庚戌之变”。嘉靖帝召集文武百官商议退敌之策,从早晨到中午都没有人发言。退朝时,只有国子监司业赵贞吉一人出言主战,时任锦衣卫经历的沈炼站了出来,公开支持赵贞吉的意见,让在场官员们很下不来台。吏部尚书夏邦谟斥责曰:“小吏安得上书?”沈炼毫不畏惧:“大臣不言,故小吏言之。”慷慨激昂,掷地有声。
  沈炼所处的时代,正是嘉靖专心修道、严嵩擅专国政期间,严嵩作为首辅,为官专擅媚上、窃权罔利,以致当时社会矛盾逐渐激化,大明国势日益凋敝。目睹这一切的沈炼如坐针毡,因为他已看清楚,罪魁祸首正是严嵩集团。但沈炼深知个人力量太渺小,也许只有献出生命,才能惊醒沉睡在人心中的良知。于是,沈炼决定上疏死劾严嵩。嘉靖三十年(1551年)那个下雪的除夕,在其他所有大臣红彤彤拜年奏折堆中,嘉靖皇帝看到了沈炼的唯一一份黑色封皮奏折。
  沈炼奏疏中说,“自嵩用事,贿赂者得居高位,清高者却尽遭排挤。以致天下视‘守法度’为迂疏,视‘巧弥缝’为才能。视‘正直不阿’为矫激,视‘阿谀钻营’为练事”。所以严党日渐势大,但越是在这种时候,越不可明哲保身,沈炼就是要用生命来表达他的愤怒,来呼唤人们心底的正义,知道必死无疑,还会累及亲友,他依然慷慨而行。在儒家思想中,这种行为的专有名词,叫作“虽千万人吾往矣”、“明知不可而为之”。
  所谓死劾,不见于《大明律》任何一条,亦从未有官方的承认,这是身处弱势的弹劾者以生命为赌注的攻击。死劾的对象,往往是那种一言足以定生死的大人物,死劾的内容,往往也能致大人物于死地。沈炼在奏折中列举严嵩“要贿鬻官”、“沽恩结客”、“妒贤嫉能”、“阴制谏官”、“擅宠害政”等十条罪状,证据确凿,字字如刀。然而被触怒的嘉靖皇帝下诏说,沈炼去年在金殿吵闹,不注意作为人臣的礼仪,现在又想通过诬告诋毁大臣来获取名声,责令对他廷杖五十,削官贬于保安(今山西志丹县)为民。
  沈炼在保安种田,受其人格魅力影响,州城北关的一个商人主动腾出房屋让他居住,里长帮助沈炼解决柴米。沈炼日常同群众谈论忠义大节之事,也写壮怀激烈的诗篇。“沙塞黄花带雪开,谪臣中酒坐徘徊。睢阳骂敌心偏壮,上国思君意未灰。南北风尘常按剑,乾坤气序更含杯。醉醒数把春秋看,还有程婴救赵来”。位卑依然忧国,胸中正气不灭,这首《塞上感怀》正是当时沈炼的真实写照。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兵部侍郎、宣大总督杨顺与蒙古族鞑靼部落交战,丢失城池40余座,杨顺却杀害一批躲避战争的无辜居民来谎报军功。沈炼访知此事,给杨顺寄诗责问他:“杀良献首古来无,解道功成万骨枯。白草黄沙风雨狂,冤魂多少觅头颅”。因而深遭杨顺忌恨。同年,在严嵩的授意下,杨顺给沈炼安上了白莲教叛乱的罪名,沈炼被斩于宣府,长子沈襄充军,次子、三子被杀。
  沈炼遇害,对他亦师亦友的上司、锦衣卫指挥使陆炳自始至终没敢站出来阻止,他心中不平却无能为力。但是,打心底发出的惭愧,使得陆炳的态度开始动摇,最终与次辅徐阶结成“倒严”同盟,并最终导致了严党的覆灭。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严党被劾,严嵩削职,其子严世蕃处死。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官方为沈炼平反昭雪,追赠光禄少卿,并在保安卫(今怀来县新保安镇)西街为他建立了祠堂,谥号忠愍。沈炼在国家危难的时候,敢于独自挑战当时所谓“正常”的官场规则,以致无辜遇害,蒙冤十年,然而历史自会铭记正义良知与丑陋邪恶。正是:天地有正气,沛乎塞苍冥。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曹黎明 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