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关键一环。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就难以抓住。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对监督畏首畏尾,看到问题和没有看到一样,听到反映和没有听到一样,得过且过,监督缺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乐于从事其他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反成了副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的纪委书记只想着与同级党委搞好关系,不主动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背后反映的其实是不愿监督、不敢负责。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总是强调客观,动不动就说级别太低、权威不够、牵制过多,工作面广人少,抓不过来,要求提高级别、增加编制,把应承担的监督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负责任的人能把冷板凳坐热,不负责任的人能把热板凳坐冷。以现有的编制和人员,只要抓住重点,深入下去,干出成绩,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就一定能增加工作的权威。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严重侵蚀党的肌体、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是脱离群众危险的集中体现。从党内到党外,“四风”问题已经到了令人难以忍受的程度,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都深恶痛绝。能不能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战胜困难、应对挑战、化解风险,这个课题正考验着我们的党员干部。如果不对“四风”问题击一猛掌,我们党就会失去党心民心,中华民族发展的宝贵机遇期就会丧失,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难以实现。
说到就要做到,承诺就要兑现。党中央言必信、行必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落实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中央政治局同志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层层抓落实。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正风肃纪、纠正“四风”。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党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赢得了党心民心。
八项规定的本质就是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八项规定展示了我们党鲜明的政治态度,是我们党好传统、好作风的延续。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经验证明,什么时候党的作风建设抓得紧、抓得好,党的事业就发展顺利一些,反之就会遭受挫折和损失。新时期,我们党以改进作风为突破口,刹风肃纪、正本清源,就是要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有承诺就有期盼,期盼就是倒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是改进作风的第一仗。八项规定是低标准、不是高要求。如果连这个低标准都做不到,就会失信于党、失信于民。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我们要拿出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的这股劲头,紧紧咬住纠正“四风”不放,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改进作风的新成效,不断赢得群众支持,坚定群众对党的信心,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