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基层党委(党组)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执行、推动主体,要敢于挑起这个政治担当,率先垂范,强力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强化履职尽责,种好“责任田”
1、党委必须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党委要高度重视,“既挂帅又出征”,主动抓、不松手。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责任传导机制,畅通下达上传渠道,严格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决不允许有责任不落实、有制度不执行、有问题不追究,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2、党委书记必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书记是管党治党的掌舵者、领头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主责”和“分内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抓具体,做到亲自抓,不甩手。特别是要当好“三严三实”廉洁从政的表率,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3、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工作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在督促党委(党组)主动担责、自己带头尽责,当好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的同时,还要实行分级负责、分片督导,教育引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把主体责任和反腐败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让班子成员人人有责任、挑重担,做到全力抓,不缩手,确保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二、狠抓作风建设,把住“切入口”
1、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反“四风”,就是要把不该拥有的特权、不该得到的利益、不该享受的待遇拿下来、限制住;要敢于向旧习惯说不,向潜规则叫板,向违纪违法行为开刀;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在这方面,党委责无旁贷。现实提醒我们,“反弹”是作风建设的最大敌人,“坚持”是“四风”问题的最大克星。在狠抓“四风”问题上要始终保持“在路上”的精神状态,坚决防止“四风”变异回潮。
2、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对于侵占村民利益、私分集体收益、乱罚款乱作为等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消极腐败现象,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党委要善于从群众的诉求和不满中,整改不到位的、整治乱作为的、查办违纪违法的,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老百姓不再难心、愁心、烦心。
3、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一阵风式的改作风本身就不是好作风,更改不出好作风。只有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推动作风建设成果固化为制度约束,使约束内化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自觉行为和积极需求,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从根本上治愈作风顽疾。依靠制度“刚性”遏制不正之风,终结作风“弹性”。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让广大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忠于职守,八小时外守住操守。
三、规范权力运行,扎紧“铁笼子”
1、进一步健全制度规定。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当前,要紧扣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要求,采取精细管理、挂图作业的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形成责任链条,推动党委和领导干部找准履职坐标、展开履责行动,管好主体责任“起步一公里”。要切实防止制度成为挂在墙上的“纸老虎”、插在地上的“稻草人”、说在嘴上的“念堂经”。
2、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高度的理论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担当起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责任。同时,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尤其是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自由、健康“六本帐”。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新述责述廉、约谈函询等提醒活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补好思想之课、精神之钙,筑牢拒腐防变之魂,过好权力、金钱、亲情、社交、生活“五道关”,弘扬正气,坚守正道。
3、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开展“效率溧阳”建设,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通过改革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着力探索推进“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实现路径,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财务管理等内部制度,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相互提醒的作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常拉袖子、勤敲“木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绝不能遮丑护短、姑息迁就、养痈遗患。
4、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及成员个人的监督,对下一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好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有些单位在监督工作中,尤其是对下一级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往往出现“盲区”,陷入“看得着、管不着,管得着、看不着”的怪圈。只要不发生重大问题,就是处于“虚监”状态;一旦发生重要问题,追溯起来就是“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缺乏监督,事后基本强调监督”。
四、严格执纪执法,接通“高压电”
1、严明党的纪律。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要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精神懈怠、工作消极现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铭记在心、管住自己的手、嘴、腿,使纪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硬约束、高压线,使党员干部真正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职。纪委作为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个委员会之一,不能等同于同级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而要突出实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特殊地位。党委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鼓励纪检部门查办腐败案件,为执纪办案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纪律检查体制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和助推纪检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基层纪委书记减负,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切实把职能聚焦到中心任务上来,把更多力量调配到主业主责上来。
3、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党员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当前尤其要突出查处矿产开发、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涉农涉企资金补助、“四风”方面的典型案件。不管是谁、不管涉及多少人,坚决严惩,决不网开一面、法外施恩、法不治众。同时,在查办腐败案件时,还要实施“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