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由常州市水利局党组聘任的16名党风廉政监督员“走马上任”。
据悉,今年以来,根据常州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市水利局党组决定聘任党风廉政监督员。
此次聘任活动历时2个多月,这16名党风廉政监督员由市水利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经过民主推荐,局党组研究确定产生的。党风廉政监督员由局党组聘任,并在其领导下,开展党风廉政监督工作,日常工作由驻水利局纪检组组织实施;16名党风廉政监督员来自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等组成。
这16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将对所在处室(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对所在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向驻局纪检组反映情况,尤其是所在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经验、典型及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参加局纪检组组织的专项检查、评议等活动,并深入调研,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届党风廉政监督员任期为两年,聘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
4月30日上午,市水利局召开新聘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会上宣读了聘任决定,明确了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工作规定和工作任务。(水利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