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区纪委监察局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开始实施“一案双查”,针对出现腐败窝案、串案、大要案,明确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连续两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形的单位,不仅要查清当事人违纪问题,还要倒查追究发案单位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明确“一案双查”程序分收集材料、上报审批、初步核实、定责处理四个环节。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而受影响。此外,该区还对发案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责成发案单位及其负责人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于方 杨金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