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打铁自硬 >> 内容
溧阳市纪委以“刚性自督 ”为手段严防“灯下黑”
发布日期:2015-06-09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溧阳市纪委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六字要求,严格遵照“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准则,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和利益链。
  一是建立特邀监督员注重体外监督。聘任基层一线的村支书、大学生村官和来自各行业各领域的新闻记者、医生、律师等20名人士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特邀监督员,出台《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监督员可对纪委监察部门执纪工作进行监督质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均可向市纪委反映,市纪委必须给予回应。市纪委必须每季度向特邀监督员通报当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提供综合报告。
  二是实施交叉办案破除地域人情圈。实行办案协作区和重要案件领办工作机制,对一些经济类案件采取本地本部门纪委回避制度,由市纪委统筹安排其他纪检监察部门进驻办案。同时,每两个月由市纪委农村工作室牵头,集中一段时间组织辖区内各镇(区)纪委进行交叉联合审理,确保审理定性环节无差错。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严肃执纪纪律。编印《案件线索及办理情况登记簿》,实施案件办理情况台账管理,定期对基层纪委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排查,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基层案源线索不遗不漏。建立和完善《办案点安全工作守则》、《案件调查组安全工作职责》、《办案点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等制度,筑牢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基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施行“说情登记报告制度”暂行办法,明确9种情形必须执行该制度,在24小时之内填写《办案说情登记表》,并向相关领导报告。出台《案件检查工作程序规定》,规范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纪律审查安全事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溧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