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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六大举措贯彻落实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5-02-12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常州市新北区积极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立足实际,从六个方面统筹谋划全区反腐倡廉工作,依规从严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纪律建设,切实维护党规党纪权威。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三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围绕一条主线,冲刺两大目标,实现三项新突破”的总体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落实“两个责任”,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积极稳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制定我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举措有序推进、按时落地。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深化完善“监审合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区级机关纪工委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执纪监督工作。
  深入改进作风,主动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入开展以“主动适应新常态、改革创新促发展”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大力实施“效能提升加速度”、“依法行政零差错”、“作风保障重监督”三大行动,不断提升机关作风效能。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行为的监督问责力度,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者,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对所在单位和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及时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细化制度规定,明确尺度标准,强化刚性约束。
  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加强对下级纪委查信办案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强化与组织、司法、审计等单位的协作配合。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加强案件线索集中管理,进一步严肃办案纪律,全面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完善惩防体系,持续加大治本力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制度定期评估、清理、修订机制,努力构建配套科学、联系实际、全面系统、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入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具有高新区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监督力度,创新“四责联审”工作机制,打造领导干部监督的特色品牌。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约谈函询诫勉。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聚焦主业主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做人、执纪用权、干事创业,坚持学思践悟,加强党性修养,增强“三个自信”,践行群众路线,永葆忠诚本色。持续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明确职能定位,转变方式方法,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新纪宣 于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