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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发布日期:2015-10-19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领导干必须不断增强忧患意识,严格自律,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在“五个方面”带好头,不断加强自我约束,强化廉洁自律,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一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像抓业务工作一样,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手上,常思常想,真做真为,敢抓敢管,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两副担子一肩挑”,切实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好,力争少出事、不出事。履行“一岗双责”,最重要的是抓好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另一方面要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相结合,加大各类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止“小病不治酿成大患”,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
  二要带头加强官德修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加强官德修养,做到打铁还要自身硬。有官德的干部,去懒求勤、想事干事、敬业奉献,凝聚正能量;没有官德的干部,庸懒散奢,精神萎靡、动力不足,跟不上步伐。领导干部不但要以古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胸怀,不断完善自身人格修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更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治鉴别力和“免疫力”,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始终看到光明,追求正派、积极、上进,对事情有正确的判断,做真理的捍卫者和真理的坚定者。要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要从全市水利发展的大局和高度着眼,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到加快水利改革和现代化发展上来,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把民生水利的事情办好办实。
  三要带头接受纪律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是党对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从反腐倡廉实践看,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度不够,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监督不够。要深入推进权力公开,向人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自觉摆正位置,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习惯,把监督看成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及时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与不足,减少和避免腐败。
  四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在工作中身体力行,给全党、全国带了个好头,作出了表率。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部署,自上而下抓好落实。要注重实干、高效、创新,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宴请、不接送,把精力放在同干部群众座谈商讨、研究问题、解决困难上面,切实做到和群众同甘共苦,共同推进水利事业新的发展。要始终深怀爱民之心,围绕保障基本民生,做到织好网、补短板、兜住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安心创业就业,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要坚持倡俭治奢、倡勤治懒,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带头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五要带头清正廉洁。廉洁是公信力的基石,关系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是对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现实考验。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牢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时刻警醒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敬畏群众、服务群众,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中实现人生价值;牢记为政不移公仆之心,把职位当做岗位而不是待遇,把权力作为责任而不是享受,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牢记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以权谋私、搞特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作者系常州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