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在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下,新北区切实把纪律审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新理念、改进方法,“学”、“建”、“督”、“转”、“评”五指并拢,打出纪律审查组合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上半年,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35件,同比增长105.9%。
(一)以“学”为基,落实纪律审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处在反腐败工作的第一线,不仅要埋头苦干,更要抬头看路,把上级精神吃透,牢记于心,才能坚定立场、明确方向。年初,我区召开了纪委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印发《2015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年中,召开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指出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通报曝光2起违反制度规定问题的典型案例,再次强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纪律审查作为当前最大的主业,加大力度、显现成效。区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省、市纪律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区主要媒体宣传省、市纪律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区纪委将纪律审查提质增效列入下半年委局重点工程,明确内容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列出形象进度,确保纪律审查工作推进落到实处。
(二)以“建”为本,完善纪律审查制度。线索处置是纪律审查的源头和基础,线索处置不到位,纪律审查效果无法保证。我区坚持从规范流程、完善制度抓起,确保线索处置条分缕析。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及其他执纪执法部门案件查办协作配合机制。重新修订《新北区纪委(监察局)案件线索管理办法》,扩大报送范围,明确报送要求,规定报送时限,进一步加强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制定出台《信访件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信访件反映对象身份、反映问题性质、反映内容详实程度等,分为A、B、C、D四类进行处理,分别适用转职能室核查、信访室直接核查、转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报结果或回单等8种处置方式,不断提高信访件成案率和自办件质量。深化完善“监审合一”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惩治与预防腐败中的协作配合,形成了业务工作沟通、案件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审计整改督查等8个方面的工作意见。
(三)以“督”为助,加强纪律审查推进。针对性的监督,是保持区、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同频共振的有力手段,也是保证纪律审查一把尺子量到底的重要方式。区纪委(监察局)通过电话、去函、派专人督办等多种形式对交办线索的办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办,确保线索办理到位。对反映村(社区)书记等重要信访件和问题线索,适时进行提级管理,提升纪律审查水平。组织对部分基层单位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指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信访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呈报审批不规范、反映事项调查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信访件查办水平。对新桥镇、薛家镇、河海街道、三井街道4家单位2014年以来的26个监察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实施专项检查,着力破解基层监察、审计“两张皮”现象,实现监察、审计在监督职能上的无缝对接。
(四)以“转”为要,增强纪律审查能力。十八大以后,中央纪委把“办案”改叫“纪律审查”,这不仅仅是称谓的改变,更是内涵的深化、职能的转变,这就需要我们基层纪委不断通过深化“三转”,守住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这个定位,不断增强审查能力。今年,新北区纪委开展了新一轮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数量增至2个。调整后,执纪问责部门数量、人员编制分别占机构、编制总数的71.4%和78.9%。同时,区纪委常委带头,每季度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开展。上半年,6位常委分别带队对10个镇(街道)、19个机关部门开展了两轮工作联系,约谈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29人。在干部业务能力素质培养上,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提升纪律审查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双过硬”的干部队伍。
(五)以“评”为镜,提升纪律审查水平。纪律审查是严肃的政治工作,有着严格的政策杠线和纪律约束,这对纪检监察组织的要求很高,必须通过“考评”这面镜子,对照检查,以查促改,以查促效,引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提振内生力,提升纪律审查水平。 2015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办法将赋分重点进一步向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倾斜,对镇(街道)纪律审查工作考核的赋分比例达到40%,对机关部门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也达到30%以上。同时,定期组织召开查信办案工作集体评议会,通过承办单位综述、业务处室指导、分管领导点评、参会人员评议等环节,对查办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进行评级,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反馈和通报,促进全区纪律审查工作量质齐升,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者系新北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薛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