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溧阳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施“两个责任”双报告和全程纪实制度,两手抓带动“两个责任”齐步走。
一是党委明责定责考责。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9569”责任清单和月度清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配套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施“两个责任”双报告和全程纪实制度,并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层层加压,闭合明责、履责、追责链条。实施“月报告、季评议”,强化制度执行,年底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带队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把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作为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交流提拔的重要依据。
二是纪委督责问责追责。在《溧阳时报》相继开设《落实主体责任书记谈》、《“一岗双责”我来谈》和《监督责任纪委书记谈》专栏,促党风廉政建设党政同责。组织市纪委委员对基层单位党政正职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阅,对11个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巡察并组织评议。出台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对6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了问责,倒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明责履责,扛责在肩。
三是各司其责守土有责。各级党委(党组)普遍推行定期督查、约谈、函询等制度,书记通过亲自上党课,逢会必提党风廉政建设,同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党委的有力支持下,基层纪委“三转”落实到位,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在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同时更加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今年,该市纪委在全市纪检监察组织中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分别根据各单位中心工作和内控薄弱环节确定督查专题,进一步聚焦纪委主业主责,提升监督执纪水平。(葛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