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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日期:2016-09-30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自2015年7月,全省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办工作以来,常州市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始终保持严查快处的工作节奏,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把纪律和规矩牢牢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常抓不懈,取得阶段性成效。
  1、抓好“三个结合”,深挖问题线索。一是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与节日期间作风督查等工作相结合,注重从常态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信访室、案管室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建立线索报告机制。利用网上举报信箱、化龙巷论坛、龙城清韵微信公众号、政风热线、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工作平台,密切关注群众举报的问题,广泛收集反映基层干部的问题线索。二是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与扶贫领域专项督查、违规吃请、公款吃喝专项督查、职能部门专项检查相结合,列入重点督查内容,与巡察、民政、国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督查发现的基层干部问题线索。三是与执纪审查相结合。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律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基层腐败案件为“支撑点”,通过直接查办、发函督办,加大对基层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查处基层干部腐败案件过程中,既加大力度,又要慎用、少用“两规”,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2、形成“三个机制”,确保取得实效。一是明确分工,形成“有人抓”的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牵头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具体督办工作,信访室、案管室对相关线索梳理排查,提出需要挂牌督办的问题线索,各纪检监察室督导联系地区抓好落实,挂牌督办问题实行问题处理、案件审理提级把关,各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对调查报告、处理意见、落实情况联合把关,对事实不清、责任不明、问责不力的,一律不销号、不放过。二是突出重点,形成“有效抓”的机制。重点围绕“四风”问题、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城市拆迁改造等7个方面的问题。全面搜集相关问题,并根据线索具体性、可查性、危害性、典型性、问题领域等标准,进行汇总分类、分析筛选,建立统一工作台账,做到“一事一档案,一月一汇总”。三是强化督办,形成“有力抓”的机制。加强督查指导,对问题重大、情况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线索,进行实地督办。先后赴溧阳、金坛、武进、天宁实地督办,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省纪委交办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对每件问题线索进行实地督办,建立专门台账,提高基层办理质量和效率。 
  3、落实“三项举措”,强化履职履责。一是压实责任。召开专项督办工作部署会,层层传导从严执纪压力。对每批次省、市纪委挂牌督办问题线索,下发督办函,将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关于开展“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的办法》,明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责任追究重点,要求各检查室对每起案件“一案双查”情况签字背书,提出是否启动责任追究的建议,对责任追究实行留痕化管理,启动实施和问责结果向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二是细化任务。出台《关于专项督办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通知》,要求每批次各辖市区上报挂牌督办件不少于1件,市纪委挂牌督办件不少于10件。今年6月,市纪委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要求每批次各辖市区上报挂牌督办件不少于3件,市纪委挂牌督办件不少于21件,限期3个月内办结。三是严格追责。常州市已查结省纪委挂牌督办问题16件,处理相关责任人1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8人,已开展市级挂牌督办3批,督办问题线索44件,处理相关责任人1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共追究相关领导责任7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6人,追究监督责任1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等。对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张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