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治国理政宏观大势的深刻洞察、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基层纪检组织处在执纪前沿,肩负一线执纪之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常州市新北区纪委努力念好“明方向、勇担当、求实效”“三字诀”,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明方向,在深化“三转”中找准职责定位
对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基层纪检组织在执纪监督水平、问责问效力度、干部能力素质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新北区纪委创新推出区纪委常委联系基层工作制度,通过由区纪委常委带队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定期听取来自基层的声音,指导督促基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在刚刚结束的今年二季度区纪委常委联系基层工作中,该区纪委常委分三组走访了全区29家单位,听取了各单位各部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于深化“三转”、实践“四种形态”、完善“监审合一”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掌握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
对于基层反映的纪律审查工作中调取资料不便的问题,该区纪委立刻与区法制办沟通协调,解决基层监察执法证的办理困惑。对于基层抓“关键少数”、监督“一把手”缺乏有效手段,同级监督偏软,“一岗双责”不硬,制度约束不强等问题,该区纪委通过专题讨论、撰写调研报告,分析原因,为其找寻补短板的“良药”。
每次联系基层时,新北区纪委常委都与基层党委书记面对面沟通交流,传达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一位镇党委书记在与区纪委常委面聊时说道,“通过与你们的沟通交流,我们对纪委‘三转’有了更深的理解,我们将会从党的建设、推动党内监督组织制度创新的高度,充分认识并全力支持纪委‘三转’。”
勇担当,在护航改革中凸显工作成效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呼唤各行各业的担当,每个人都自觉肩负起各自的责任,因责任感产生的向心力才能带来圆梦的加速度。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是不是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更检验党性,更能体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新北区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八种可以申请容错免责的情形,鼓励党员干部大胆去试、放手去干,为“真改革者”戴上护身符,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不久前,新北区纪委收到关于某镇违章搭建拆除行为涉嫌违法的信访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经区纪委调查,发现该镇分管建设工作的副镇长在拆除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工作瑕疵。综合考虑该副镇长主观上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保障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客观上也未造成严重影响。因此,该区及时启动容错免责程序,不让干事创业者受委屈、想不开、背包袱。
“只有如此宽严相济、惩治与保护并举,才能让‘真改革者’甩开膀子,迸发出改革的新动力,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促使党员干部以创新精神‘啃骨头’,以改革魄力‘涉险滩’,用善作为来赢得群众的口碑。”该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薛明方如是说。
求实效,在正风反腐中增加群众获得感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在于让群众有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新北区纪委坚持以群众利益为重,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每项措施,都紧紧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展开。
坚持有“风”必纠。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尤其是隐形“四风”问题、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有效扭转了党员干部的惯性思维。坚持有腐必惩。对征地动迁、补偿安置、集体“三资”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严肃查处,上下齐心花大力气查纠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强占抢夺、贪污挪用等问题。坚持失责必问。对党委主体责任缺失、纪委监督责任缺位、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不落实问题,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今年以来,处理“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力的相关负责人14人次,以严肃的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在新北区落地生根,让基层群众看到了党风政风实实在在的变化,感受到了党心民心真情实意的互动。(芮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