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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出台重点水利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8-22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常州市水利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新孟河、新沟河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意见》共计22条,对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目标、任务及开展的工作重点领域进行了明确,对新孟河、新沟河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在预防职务犯罪领域中的秩序进行了规范,研究成立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联合办公室,对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进行了细化和分工。
  新沟河、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是《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太湖流域防洪规划》规划的流域骨干工程,也是2015年国务院明确的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在常州境内总投资超120亿元,是常州水利史上规模最大、建设强度最高的两项工程,对提高流域和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和水资源配置能力,保障流域和区域水环境安全、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实现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该《意见》的签发实施,将对新沟河、新孟河重点水利工程参建各方依法、公正、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防止发生职务犯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开展的相关工作起到积极作用。(水利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