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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审查谈话安全防范做到细致入微
发布日期:2016-06-06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金坛区纪委从谈话安全入手,做实做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把谈话安全责任贯穿到每一次任务、渗透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名纪律审查人员。
  一是完善谈话手续。被调查对象进入区纪委专用谈话室谈话需向案管工作分管领导、委局主要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谈话报批、谈话过程、人员进场离场等都建立书面台账。
  二是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根据被调查对象的身体状况、家庭及社会关系分析评估安全风险并形成报告。被调查人到位后,办案人员对其身体状况进行询问和分析评估,必要时申请中止谈话。
  三是确保谈话场所安全。消除专用谈话室安全隐患,调查谈话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四是健全交接制度。被调查对象需由所在单位党政或纪检组织负责人送达和接离谈话室,并填写交接资料,非“两规”“两指”的被调查对象杜绝留置过夜。(杨金坤 杨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