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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实行党委巡察“五步工作法”
发布日期:2016-11-18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及专项巡察向基层延伸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巡察绩效,我市实行党委巡察“五步工作法”:着力发现问题,抓好巡察“三环节”(带题环节、选题环节、成题环节);精准反映问题,写好巡察“三报告”(向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报告、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专题报告、写好向党组织主要领导的情况报告);仔细分析问题,列好巡察“三清单”(建立问题清单、建立线索清单、建立任务清单);坚持聚焦问题,提好巡察“三建议”(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建议、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执纪建议);力求解决问题,做好巡察“三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线索处理到位、机制建立到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将实行“五步工作法”作为党委巡察工作流程的核心部分、推进巡察工作的主要抓手、巡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抓好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市巡察办  奚盛  蒋英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