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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廉洁准则”缩减至300字,首提“修身齐家”
发布日期:2016-03-16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现行达3620字的“廉政准则”,将被300余字的“廉洁自律准则”取代。今天下午,中纪委官网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计八条300字左右,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施行后,将用上述8条,代替制定于2010年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称“廉政准则”)。“廉政准则”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四部分,全文3620字,列出了“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8方面禁止行为。这8方面禁止行为,“廉洁自律准则”全部删除。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发现,2014年10月,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提出要修订“廉政准则”,之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法规重在“要言不烦”

  中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多次出席中纪委座谈会。他接受“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采访时说,“廉洁自律准则”的八条300字左右,体现了本届中央领导的风格,“如同八项规定,言简意赅,一目了然,不仅能背下来,更能记得牢”。

  马怀德回忆,他参加中纪委座谈会时,王岐山就曾强调,法规的要旨在于“要言不烦”,“指的就是法规要抓住最根本的东西,最关键的东西。一部法规未必需要一一列明所有禁止的内容,如果能列出准许项,这些准许的内容能让人背下来,牢牢记住,那么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2014年8月王岐山参加全国政协常委会时,曾提出一个问题:“中央过去不知有过多少规定,但都是不了了之”。他结合八项规定强调说,“我们做这个工作(八项规定),就是要从实际出发、从具体入手,只有这样才能抓得住、抓得牢”。

  2013年1月,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王岐山也曾强调:联系实际,书就会越读越“厚”。经过思考,深入浅出,书又会越读越“薄”,做到要言不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区分“高线”与“底线”

  今年9月,王岐山会见出席“2015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的外方代表,首次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两条线”: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

  马怀德对“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说,新修订的八条“廉洁规范”,就体现了“高线”与“底线”要求。

  马怀德解释说,“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部法规室同时修订的。原来这两部法规有些内容重合,比如禁止行为,两个法规都有涉及。重修修订后两个法规严格区分,纪律处分条例是‘底线’要求,法规详细列出了禁止行为和惩戒措施;廉洁自律准则则是‘高线’要求,体现出的是党员和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

  此前,王岐山调研时,也曾透露“高线”与“底线”修法思路。今年7月在陕西调研时,他曾强调,“把现行准则规定的‘不准’列入修改后的党纪处分条例,使准则(廉洁自律准则)成为执政党向人民的宣誓”。

  首提“修身齐家”

  马怀德向“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表示,由于“廉洁自律准则”是针对从政道德伦理提出的高标准要求,因此虽然仅8条,但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等。特别是针对领导干部,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马怀德认为,“廉洁自律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是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