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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则下提高执纪审查
规范化 制度化 精细化
发布日期:2017-10-2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常州市武进区纪委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关键环节建立自我监督体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工作流程、完善内部监督,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执纪审查中的廉政风险点,在新规则下提升执纪审查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源头管控,全程监督,提升执纪审查规范化。全面梳理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加强全程监督管理,承办部门接到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按程序移送的问题线索后,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处置,防止线索失管、失控。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体现全程监督,按照《工作规则》规定,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核查调查取证环节的录音录像资料等,使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置的工作见诸日常。
  处处留痕,狠抓落实,提升执纪审查制度化。针对监督执纪最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点、风险点,盯住人看住事,权力运行环节处处留有痕迹,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环节都经过审批,审查期间遇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针对监督执纪各个环节将风险防控落实到人,承办部门线索管理处置各个环节均须经手人员签名并全程登记备查,调查取证有在场人员签字盖章,制定专人担任安全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倒逼有关人员认真履职。
  细化规矩,精益求精,提升执纪审查精细化。坚持从细处入手,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审查谈话、调查取证、定性量纪等具体工作中提高标准把握细节,做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了然于胸,在工作中多想一想是否合法合规,多想一想法规依据、法定程序、法纪责任,在党纪国法授权的范围内运用好监督执纪手段,做到不错用、不滥用、不擅用。(许斌、马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