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宁区大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规范巡察流程,丰富巡察方式,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队伍建设规范化。按照“1+2”模式组建区委巡察办和两个巡察组,巡察组按照“1+2+N”模式配备1名组长、2名副组长和若干工作人员。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印发《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中遴选巡察专员(兼职)的通知》,建立巡察人才库,储备巡察人员70名。通过到市委巡察机构跟班学习、到兄弟单位学习交流、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巡察干部业务能力,快速进入角色。
制度体系精细化。按照“1+3+N”模式建立巡察制度体系,“1”,即以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总纲,“3”,即构建区委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履行组织实施责任、巡察组履行监督第一责任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N”,即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审计、信访等10多个机关部门履行协调配合责任,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责任。目前已建立21项巡察工作配套制度,涵盖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巡察移交、巡察整改落实、立卷归档等7个环节。
巡察方式多样化。采取“谈话+调查+走访”等多种方式,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纵深推进巡察工作。坚持每日一碰头、一汇总、一分析的“每日三个一”工作制度,以工作日志形式盘点工作进度。先后创新了“三个精准” 提升谈话质效、“察访结合”查摆问题、“1+N”报告反馈问题、“挂图作战”解决问题等巡察方式。
整改落实清单化。建立“三张清单”,即:建立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清单”,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在反馈会议上原原本本反馈,督促其主动认领、照单整改。建立违纪问题线索清单,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纪线索交由纪检机关处置,并根据初核情况,交纪检、组织等部门处理。建立巡察建议办理清单,将巡察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移交机关相关部门解决,确保巡察发现问题事事有说法、件件有着落。(王阳、唐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