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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做好“三到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
发布日期:2017-12-24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抓好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工作,是巩固巡察成效,深化巡察成果应用的重要抓手,是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的关键所在。常州市新北区委巡察机构在巡察整改上坚持“三个到位”,努力探索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
  一是问题整改到位。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是推动从严治党管党落到实处,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关键所在。用好“双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建立巡察办、巡察组对问题整改的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照问题、线索,分解任务,“三张清单”检查整改台账,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难题。加强与区纪委案管室、派驻纪检组、乡镇(街道)纪委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线索处理到位。严格治标,严查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问题线索。巡察组进驻前,与检察院、信访、审计、财政、城建、安监、国土等部门充分沟通协调,调阅案件、信访件、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及时掌握被巡察单位问题线索的“蛛丝马迹”,做到带着问题去巡察;巡察进驻后,亮出举报“平台”,公示巡察办公地点,举报电话,安装举报箱,接收群众来电来访,及时掌握问题线索,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谈话,主动下沉一级调研等方式,力求从基层一线深挖问题线索。科学研判问题线索。巡察机构与区纪委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建立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科学研判机制,做好问题线索的分类管理、优先办理、定期对账、结果报告等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街道)纪委对问题线索的督查督办,确保每个问题线索都有交待、有结果。对照“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巡察问题线索。目前,前两轮巡察共发现移交问题线索22条,立案处理2条,党内通报2人。
  三是机制建立到位。立足治本,将建章立制作为巡察整改的重点,要求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由点及面,从体制机制上查摆问题症结,在推动面上问题有效解决的同时,深化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通过前两轮巡察,已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规章制度74项,实现了常态长效。针对巡察发现的个性问题,向组织部、财政局发送巡察建议书,为推动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献言献策。此外,在机制建立上突出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实干导向。党的十九大明确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巡察整改坚持不忘初心,把整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用一个实实在在的务实举措,把整改从纸面上落实到行动中,让整改的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