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溧阳市纪委切实履行职责,通过建章立制、全程监督、从严问责,从源头上遏制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督查进度,推动“阳光扶贫”势在必为。协助市委成立“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人员集中办公,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下发 “阳光扶贫”工作问责办法,把“阳光扶贫”运行系统建设作为检验各镇(区)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作为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纪委全程参与每半月一次的工作联席会,听取各镇各部门工作汇报,督查进度情况,对达不到时序进度的严肃批评。
二是督查问题,倒逼“阳光扶贫”重在作为。构建“统筹协调、靠前指挥,贴身督导、全程监督,精准执纪、督办问责”工作机制,开展系统建设推进情况督查,重点查处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应付等问题;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督查,重点查处资金应进未进、长期闲置等问题;开展扶贫项目运行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查处扶贫项目手续不全、进展缓慢、收益分配不合理问题;开展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督查,重点查处扶贫济困领域不严不实和违纪违规问题。通过监督执纪,将“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位,任务部署到位,压力传递到位。
三是督查成效,助力“阳光扶贫”大有可为。市纪委按照“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的要求,敦促相关主责部门进行各类扶贫资金核对和数据录入工作。据测算,我市扶贫对象有5814户10866人,年各类扶贫资金达到3340余万元。下一步,市纪委将充分整合市、镇、村三级纪检力量,加强监督检查,按照一定比例直接进村入户核查基础信息准确率、帮扶责任人帮扶情况和手机APP录入情况,督促各级把“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好、运用好,用纪律这根带电的“高压线”,打通阳光扶贫最后一公里。(溧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