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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蹄疾步稳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3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开以来,金坛区委、区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上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紧密结合金坛实际情况和特点,积极坚定、审慎稳妥,精心组织施工,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对标上级要求,扛牢政治责任。前往浙江等先行试点地区,未雨绸缪进行专题调研;及时向区委报告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级要求和先行试点地区经验做法,召开区纪委常委会深学细悟改革精神实质,迅速凝聚起拥护、投身改革的思想共识;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五个专项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区委书记担任“施工队长”,坚持“一线施工”,主持召开工作小组会议、专题常委会议,审阅实施方案、研究编制划转、协调办公场所,确保了改革试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聚焦关键环节,按图精准施工。在编制划转环节,深入了解检察院涉改部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等基本情况,区编制委员会研究确定从区检察院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7名到区纪委监委。在人员转隶环节,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组,采取谈心谈话、审核干部档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等方式,对检察院拟转隶人员有关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逐一谈心谈话和个别家庭走访,全面摸清转隶底数。在机构调整环节,坚持内涵发展,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在“人员、编制、机构”三个不增加的基础上,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核定区监委领导职数7名。同时,积极做好集中办公用房、设备的协调和采购,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同步落实到位。
着眼实践亟需,积极稳妥深化。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以领导关系转隶为时间节点,认真做好过渡期间各项工作衔接和改革试点工作中图片、文件、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将检察院转隶人员与原纪委人员交叉任职、混合配置,推动思想融合、队伍融合、业务融合、文化融合、感情融合。在开展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法律知识辅导的基础上,加强交流学习、业务培训,促进共同提高,不断增强执纪执法本领和纪法衔接能力。着力探索保障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职、高效运转的有效机制,使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李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