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斜塘村主任助理朱某某属于典型的失职行为,应该按《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来处理。”“我认为这个不属于失职行为,他的客体要件虽然符合,但是主体要件不符,朱某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应该用群众纪律”在溧阳市纪委举办的典型案例研讨会上,来自该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和镇区纪委审理干部对各典型案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近日,溧阳市为进一步增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理业务能力,提升执纪审理质效水平,营造互学互促、交流借鉴的良好氛围,召开了首次“纪检监察案件典型案例研讨会”。
研讨会上,该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埭头镇纪委、天目湖镇纪委的业务骨干分别结合各自在执纪审理工作中的实际案例,与大家交流了执纪审查审理的心得和经验。
研讨会围绕镇、村两级干部的违纪违规情况,为与会人员提供了7个典型案列。与会人员根据这些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出发,提出定性意见及理由。整个探讨会气氛热烈,既有针锋相对的辩论,又有和风细雨的解说。该市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纪国庆对典型案件一一作了简明扼要的精彩点评。
“这样的研讨会,有实际工作经验可以借鉴,有接近实战的典型案例,有分析透彻的定性点评,对于我们进一步熟悉掌握处分条例、准确定性归责,加快提高我们的执纪审理业务能力有很大的帮助。”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
据悉,溧阳市纪委将把这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固定下来,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典型案例研讨会,在提高审理干部业务能力的同时,促使全市案件审理质效再上新台阶,为监察委员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