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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城市管理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市委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6年10月28日至12月11日,对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开展巡察工作,并延伸巡察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听取市城管局党组、行政执法支队工作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纪检监察工作、用人选人情况的专题汇报,个别访谈及延伸谈话100多人次,受理举报电话4个、电邮1件、来信9封。并对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了延伸了解,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组管全局抓大事还不到位。在贯彻中央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过程中,主动性不够,有等靠思想。在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方面,基层意见和舆情反映比较多。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局及下属单位“三重一大”有议事清单,但缺乏有效、管用、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存在重大事项征求意见不充分,以行政会议替代党组决策,决定重要事项的会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3、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管不到位。对下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内审工作不力。存在户外广告泊位出租中未按合同标准收取违约金、特许经营项目实施过程中擅自变更协议等情况。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没有落实到位。班子成员中存在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现象,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不能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2、局党组抓好决策、制度落实的力度不够。局属单位没有按市局要求建立有效、管用、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
  3、干部队伍选拔培养机制不健全。机关和基层之间的干部交流轮岗不畅,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同一职务时间过长。有局属单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相关会议记录和资料不全。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执行“八项规定”方面。行政成本控制不力,宣传费用居高不下。公务接待存在超标现象。有局属单位违规从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职工午餐费、用食堂资金支出职工婚嫁、子女升学礼金现象。社团财务管理不规范、漏洞多。
  2、执行“六项纪律”方面。对局领导兼职、机关中层正职兼任下属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局属单位个别人员长期不在岗有反映。
  3、党风廉政建设难点问题和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建筑垃圾处置费审批、征收管理不规范,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缺失,勘查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违章举报查处不到位。
  二、意见和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局党组要立足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谋划全市长效管理及队伍建设大事,通过抓班子、带队伍、谋长远、善作为、守规矩,创造性地履行部门职责。落实严管就是厚爱,从上做起,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
  2、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局党组负责人要带领全局上下切实提高党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从严治党第一责任。率先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起,从落实具体工作制度抓起,以完善机制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切入,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城管党建工作。以整改为契机,对标找差距、补漏洞、建机制、明责任、严考核,促进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落地生根。
  3、坚持标本兼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要健全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责任、任务、分工清单和年度检查考核机制。二要突出重点,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制度、技术和监督,杜绝风险隐患。三要严格执法,敢于治顽,勇于攻坚克难。对建筑垃圾处置、经费征收管理、特许经营管理、城市长效管理考核等难点、“顽症”要动真格、出实招,从源头上解决这些“老大难”问题,整体提升常州市城管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