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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延伸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2017-03-02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市委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6年10月28日至12月11日,对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开展巡察工作,并延伸巡察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听取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工作汇报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专题汇报,个别访谈及延伸谈话36人次,受理举报电话3个、电邮1件、来信2封。并对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了解、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支队领导班子未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正面引领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执法队伍。执法行为缺乏全过程监督,防控机制未有效落到实处。公车改革后安排到支队10多名司勤人员的管理未到位。
  2.党的建设缺失方面。“三会一课”制度没有真正落实。班子成员未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党小组活动、与群众谈心谈话沟通少。
  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对违章建筑拆除、建筑垃圾管理等方面的信访投诉、舆情反映多。个别干部未履行手续长期不在岗。

  二、意见和建议
  1、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一要以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研究,积极向局党组提出工作建议,加快破解制约城市管理执法的瓶颈难题。二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排查廉政风险,聚焦城管执法监督中存在的薄弱和缺陷环节,着力解决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的问题。
  2、加强党建工作,增强党组织活力。一要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原则、议事程序、议事纪律、决策执行和规矩。二要落实“三会一课”,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科学规划,建立健全干部轮岗交流机制。
  3、树立严管就是厚爱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要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考评,有效制约执法队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二要坚持违纪必惩,注重抓早抓小和风险隐患源头治理,坚决整治和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