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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五巡察组:紧扣“询、查、谈” 精准察问题
发布日期:2017-06-30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坚持问题导向,以“询、查、谈”为抓手,注重“询、查、谈”三个环节紧密结合,以“询”为起点,先“查”后“谈”, 以“查”促“谈”,以“谈”印“查”,精准发现问题,切实做到巡察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带着目的“询”。巡察进驻后,首先摸清被巡单位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制度规章,通过询问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重要岗位业务骨干有关情况,掌握被巡单位的重点岗位、重点人、重点事。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分类研判,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问题,请有关部门协助了解。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列出具体计划,分类台账资料和调阅相关资料。
  二是带着清单“查”。对各类台账清单分门别类进行有针对性地检查,重点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选拔任用干部和领导干部自身廉政勤政等情况。同时,突出巡察被巡单位规范执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内部管理和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反映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分类整理,分为证据确凿类,线索核实类,情况调查类。对证据确凿类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如复印各类凭证资料,以备后查及撰写材料所用;对线索核实类,根据相关人、相关事,有计划地安排在谈话中进行详细了解;对于情况调查类通过走访相关部门、查询相关资料进行取证。
  三是带着问题“谈”。根据查出的各个疑点,有针对性安排谈话对象,对不同谈话对象设置不同谈话问题,坚持重点与一般相结合。对重大、敏感和矛盾比较集中的问题反复谈,对台账、案卷、档案中涉及的问题加强了解印证。同时针对被巡单位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召开专题座谈会,通过群众 “谈”、“评”方式,全面掌握被巡单位领导班子、“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情况,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以及执行财务制度等情况。(奚盛  彭启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