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巡察监督 >> 巡察园地 >> 内容
关于建立巡视巡察联动机制的探索和实践
发布日期:2017-08-1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年来,溧阳市委按照“探索实践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的原则,在加快构建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同时,主动对接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强化巡视巡察联系机制的探索,努力实现巡视巡察工作同向发力、相互促进的工作合力,初步实现了与上级巡视巡察在“工作上一体推进,制度上一体规划,成果上一体运用,队伍上一体建设”的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一、建立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工作联动的主要做法
  巡视巡察工作对接是实现巡视巡察纵向全覆盖,横向全链接,发挥巡视巡察1+1>2的有力抓手。为此,我们从“统筹安排,实现同步接轨;强化协助,实现同频共震;资源互补,实现成果共享”等方面入手,对巡视巡察实现工作联动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一是统筹安排,实现同步接轨。对基层来说,与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接轨就是要做到“巡察规划与上级同步,巡察对象与上级互补,巡察方式对上级互动”。根据省和常州市委巡视巡察的五年规划,有计划地制定我市本届党委任期内的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明确巡察工作任务。在2017年度巡察计划制订中,根据常州市委巡察民政、环保等系统的时间安排,我们在将我市民政局、环保局列入今年计划的同时,主动与常州市委巡察办对接,进一步细化我市巡察上述两个单位的巡察任务和巡察方案;针对我市“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等省级开发区巡察权限在常州,日常管理在我市的情况,我们主动与上级巡察机构联系,勇挑“处级以上干部以上级巡察为主,科级干部由我市配合上级巡察”的巡察任务。同时,充分发挥专项巡察“短平快”的优势,针对上级关注的某一人、某一事、某一领域开展专项巡察,近年来先后开展了“机关效能专项巡查”“整治基层微腐败专项行动”“村级三资管理推磨审计”等专项巡察工作。
  二是强化协助,实现同频共震。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思想上充分看齐,行动上充分对标,作风上充分对照,才能实现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上下借力同频共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上级要求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市三级干部会议等,宣传联动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巡视巡察工作“入心、入脑、入行动”;以省和常州市委《实施办法》为遵循,结合实际建立了“以实施办法为总纲,规则为支撑,流程为准绳,纪律为保障”的巡察制度支撑体系;探索借力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机制,初步实现了“主动保障和辅助上级开展巡视巡察;积极配合做好兄弟单位开展延伸巡察”的工作机制,近年来先后保障和辅助省委和常州市委巡视巡察工作3次,配合常州市国土局、常州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对我市的延伸巡察2次,切实解决了“条线管理部门”巡察监督的空白。
  三是资源互补,实现同享成果。巡察监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借鉴,在积极探索做好路径设计的同时,我们做足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文章。借力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主动开展我市巡察人员培训工作,今年共邀请上级专家授课3次,组织本市巡察人员参加上级统一培训学习2次,安排2人赴上级挂职学习;对标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工作探索,不断完善巡察工作相关制度和巡察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并积极向上反映;深入推进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将涉及面广、需要上级部门引起重视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各种载体向上级提出建议,所提的“用科技手段,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电子化建设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管”等工作建议,引起了省纪委和常州市纪委的关注。

  二、探索工作联动中存在的不足
  相对巡察经验缺失、配合生涩等需要在探索实践中不断完善因素外,对我市而言巡视巡察工作上下联动主要存在着“人情巡”等需要在制度上完善的问题。虽然我市在防止“人情巡”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如建立了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等信息库,按照“三个不固定”原则进行巡察,强化巡察人员的纪律要求,加强巡察问题的集中管理和处置的逐级报批等措施,但受地域小、熟人社会等因素的限制,有效破解“人情巡”“关系巡”手段还不够有效、措施还不够扎实。

  三、巡视巡察联动工作建议
  巡察工作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体验,体验的成果直接影响到被巡察党组织肌体的健康。“心无旁骛”,让巡察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巡察,投入到对被巡察党组织体验,才能确保“问题发现得了,反映得全”,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建立交叉巡察的工作制度,解决人情干扰问题。通过“跨县巡察”、“推磨巡察”等方式,努力从工作制度、路径设计上克服“人情巡”的弊端。
  二是建立条线管理的工作机制,解决工作阻力问题。参照“纪委两个为主”和“综合派驻”的工作模式,实现县级巡察机构的“人、财、物”由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三是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强化巡察纪律约束。适时开展巡察工作监督的“回头看”活动,通过听取被巡察对象意见、检查巡察问题和整改情况,建立起对巡察人员的纪律约束体系,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