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开展专题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中共中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准确、及时领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
副组长范梅君为组员领读《巡视工作条例》,对新修改和新增加内容进行重点学,分析讲解《条例》的地位、作用、原则和要求,希望组员在学习中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副组长赵志刚在讨论发言中指出,中央对《条例》的修改全面总结吸纳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巡视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政治站位更高,职责定位更精准,组织领导要求更严格。
孙勇组长就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条例》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对标上级精神。开展市县巡察,强化党内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的重大举措,全组要对标《条例》要求,掌握精髓要义,积极深入推进,主动发挥政治“探照灯”作用。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挥震慑作用。不断增强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擦亮“探照灯”,早发现、早报告。在下轮巡察工作中,在持续发现问题上下功夫、使长劲。
三要贯彻上级要求,推动成果运用。要帮助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完善制度,推动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回头看”,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再体检”,对疑问未知“再了解”,对整改不力“再整改”。
四要提升工作成效、强化担当意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维护巡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李海阳 王济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