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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贯彻《巡视条例》推进巡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7-08-1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7月24日下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开展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学习讨论会。
  组长屠怀明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以及中央纪委秘书长、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晓超就学习贯彻《条例》答记者问相关内容。
  副组长翟文毅在讨论中提出,要关注巡察工作中遇到的现状与标准之间的差距。副组长孙文洁认为,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
  组长屠怀则结合市委首轮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巡察工作是一门艺术,要边干边学边总结”。巡察中,先查阅台账,带着问题去谈话,这一做法在第二轮巡察中要继续保持。巡察开始前,要先摸清楚被巡察单位部门特色及领导班子情况。查阅台账要有重点关注的内容。要加强学习。把《条例》学实学透,提升巡察工作能力;要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条例修改的重要意义,善于从政治上看待问题、驾驭问题、归纳问题,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胡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