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巡察监督 >> 巡察园地 >> 内容
常州市巡察机构“三个结合”学习贯彻《巡视条例》
发布日期:2017-08-1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于2017年7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近期,常州市委巡察办组织市委6个巡察组及辖市区巡察机构做到“三个结合”,集中开展《巡视条例》专项学习贯彻活动。
  一是集中学习与组内自学相结合。集中组织对新颁布的《巡视条例》原文原原本本学,对新修改的部分内容重点学,对巡察工作的地位作用、方法内容精准学,深刻理解王岐山书记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认真体会中纪委网站:写入《条例》的创新实践系列评论文章;对党内巡视工作的发展变迁,巡视巡察创新理论、巡视巡察相关法规制度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采取组内自学的方式,综合灵活运用领读、讨论、互教等方式,提高学习成效。
  二是专题党课与学习座谈相结合。邀请市纪委领导对新修改的《巡视条例》进行专题授课辅导,现场解疑释惑,增强对修改《巡视条例》重要意义,巡视工作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重要作用的认识,提高运用巡视工作基本原则、基本立场、基本方法考虑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召开市委巡察机构三个层面的座谈会,即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春福同志参加的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座谈会;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巡察办主任石伟东参加的市委各巡察组副组长座谈会;市委巡察办全体人员、市委各巡察组联络员会议。
  三是经验交流与指导实践相结合。认真总结分析市委首轮巡察工作,对照《巡视条例》相关要求找差距、明得失、补短板,每一名巡察干部结合条例学习与自身参加首轮巡察工作情况,认真撰写心得,巡察组总结首轮巡察经验、教训、困难与不足,并对下一步巡察工作提出建议。巡察办根据各组、各成员心得体会、意见建议和三个层面的座谈会成果,分析提炼观点和内容精髓,以《巡视条例》为根本遵循,制订出台《中共常州市委巡察工作任务实施细则》,制订完善《市委巡察办主任会议制度》等6项会议制度。(奚盛 蒋英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