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和机关处室、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由各分管领导分管。如果各分管领导能够根据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齐心协力抓好廉政建设,切实将上级廉政建设要求,传导到基层和分管工作,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就能得到全面而有效的落实。为此,第十五派驻纪检组自综合派驻改革以来,就一直把积极推动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不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一是加强宣传。综合派驻改革以来,无论召开联络员会议,还是参加驻在部门调研,开展各种形式监督,都加强“一岗双责”宣传,使分管领导充分认识到“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落实“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二是强化学习。《八项工作制度》下发后,及时督促驻在部门给每位分管领导复印一份,便于分管领导随时翻阅学习。同时,督促驻在部门专题学习《八项工作制度》,使每位分管领导在深入学习中,更加准确把握“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提高落实“一岗双责”的效果。
2、积极推动“一岗双责”落实。一是明确责任。对驻在部门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在工作调研中着重进行了强调,要求分管领导在抓好业务工作落实的同时,真正同步抓好分管处室、企事业单位和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担当。二是压实责任。在对驻在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调研检查中,要求分管领导与主体责任联络员一起参加,并对分管企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讲评和提要求,积极推动“一岗双责”落实,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两手抓,两手硬”。
3、严格“一岗双责”责任追究。一是提高对责任追究的理解和认识。派驻纪检组通过深入分析“一岗双责”落实的现状,和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内规,深刻认识到,落实“一岗双责”,必须突出抓好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工作抓得实、有力度,“一岗双责”才会有权威,才会有约束力。二是明确“一岗双责”责任追究。明确驻在部门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企事业单位和业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纪检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八项工作制度》等规定及有关党内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下一步,第十五派驻纪检组将通过召开专项廉情分析会、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对直属单位进行检查考核等工作,进一步推动驻在部门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