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阶段,市教育局相继开展中小学一级、高级教师,幼儿园一级、高级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为确保评审工作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把评审工作做严做细做实,经得起时间检验,第十二派驻纪检组主动介入,加强监督提醒工作。
一是要求熟悉标准,按规操作。明确要求每位评委评审前要学习好、内化好、掌握好评审标准,按照评审程序,从大局出发,不要有地域之分、学校之别,不要带有个人成见和好恶,坚守一个评委的职责和操守,坚持标准,用好标准,用专业的眼光审视,用统一的尺度对待每一个申报教师,一把尺子量裁,防止主观随意现象发生。
二是要求出于公心,公正评审。实行评委评审负责制,主审负主要责任、副审负次要责任。评审过程中要组织到位,出于公心,公平公正,评审的结果要经得起检验,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发生,防止不该过的评上了、该评上的没有评上,对工作造成被动,引起负面影响。建立倒查机制,评审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如属违反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要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三是要求严肃纪律,保守秘密。一是工作纪律,要求工作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离岗,不单独外出,不向其他学科组打听情况,不向其他评委打招呼,不与参评教师和学校发生任何形式的联系;二是保密纪律,职称评审有规定的公示程序,市教育局会及时公示公布相关职评信息。过还是不过,评委之间的不同评审观点等不能向外透露,更不得随意渲染、夸大评审过程中一些情况,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反响,给评审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影响,甚至造成教育局工作上的被动。
目前,各项评审工作正在有序平稳展开,第十二派驻纪检组尚未收到相关信访举报。(市纪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