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承担着对市级党政机关的监督职能,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自今年4月份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派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规章制度“三到位”以来,各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市级党政机关最前端,当好“哨兵”和“探头”,使监督更精准、有力。
职责定位更加明晰。派驻机构代表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上级监督,不是同级监督。新成立派驻机构是市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职责定位更加明晰,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以市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为例,针对被监督的9家单位在综合派驻改革前均没有设立纪检机构的客观情况,及时出台了责任清单、人员清单、权力清单及提醒清单的“四项清单”,形成主体责任5大类15项的任务书。第一派驻纪检组结合监督单位均为党委工作机关的特点,组织专题督查《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条例(试行)》落实情况,对各机关党支部贯彻落实“两学一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支部延伸。
纪检监督更加精准。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纪党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好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第十四派驻纪检组对市建设局、规划局、园林局和水利局所属21个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逐一进行现场指导,促进各部门把党风廉政的各项要求融合业务工作一并部署落实和检查考核,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第十三派驻纪检组结合驻在单位市公安局的工作重点,着力推动十九大期间安保维稳监督执纪工作,对执行公安系统战时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整改问题46项,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223名民警分别予以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问责处理。第十六派驻纪检组在核查反映市卫生系统直属单位信访件的过程中,先后发现数名党员干部工作中苗头性问题,及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相应组织处理,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第十六纪检组还向市纪委报送本组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处级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条,并迅速进入初核阶段。
执纪审查更加有力。派驻机构紧紧依靠市纪委开展执纪工作,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环节,严格按照我市关于派驻机构执纪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主动探索和实践,摸清底数、认真研判、明确程序、规范执纪。市级机关纪工委及时制定派驻机构开展诫勉谈话流程、案件审理流程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纪工作程序。第四派驻纪检组进驻伊始,根据市纪委交办问题线索,迅速启动初核程序并对市政协机关一名党员因涉嫌交通肇事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尽管当事人为已退休多年的机关工勤人员,但被党纪追究仍在市政协机关内引起不小的反响,更加切实感受到党的纪律监督就在身边。第十二派驻纪检组根据市纪委交办实名举报情况,严格落实信访件闭环管理要求,迅速立案查处市安监局一名党员干部违反生活纪律问题。综合派驻改革半年以来,仅第十三派驻纪检组、第十五派驻纪检组就直接或会同基层纪检部门立案查处党政纪案件4件和6件。(徐军、蔡一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