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12日,市纪委第一、第二派驻纪检组会同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对全市2017年的市级扶贫开发项目开展专项督查。
据了解,常州市级财政2017年重点扶持14个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535万元,目前该项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达各辖市、区财政专户。为确保市级扶贫开发项目达到“见项目、见专项资金、见责任人”落地要求,专项督查组重点对溧阳市南渡镇富民强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收储出租、金坛区直溪镇王甲村购置店面房、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村水果交易市场建设、天宁区郑陆镇三皇庙村农贸市场改造等6个富民强村扶贫开发项目专项督查,督查主要采取查阅项目概况资料、审计报告资料以及开展现场督查等形式开展。
督查发现,6个项目能够按照项目推荐批复程序上报审批,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建设,并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书,其中5个项目能够做到当年建设当年发挥经济效益,为壮大全市薄弱村集体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管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