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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01-26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切实发挥利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昨天下午,常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市领导阎立、张春福、周昌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巡察组巡察市商务局党委、城管局党组的情况汇报,回顾总结2016年全市巡察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并讨论通过了市委2016-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工作相关制度规定。
  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阎立指出,2016年全市各级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积极推进巡视联络和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协调统筹、督查指导、创新探索到位,有力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阎立强调,要按照市委巡察工作5年规划,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强化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盯住什么问题。围绕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紧贴被巡察单位的职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对被巡察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担当作出整体画像。对巡察中发现的各个方面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体制机制。按照巡察全覆盖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5年内对市委巡察对象至少巡察一次,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紧迫问题上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切实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阎立强调,要全面推行党委巡察“五步工作法”,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巡察机构建设,按规定设置机构、落实领导职数和专职人员编制,保证机构人员全面到位。采取公开选拔、带编入职、抽调借调等方式,选优配强专、兼职巡察干部。巡察干部要自觉遵守“十要十不准”巡察工作纪律,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马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