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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坚持“五必谈” 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发布日期:2017-06-12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开展巡察谈话中,坚持“五必谈”工作方法,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一是机关干部全员谈。在首轮巡察市体育局和妇联两个单位过程中,坚持区分层次全面谈,把机关干部分为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四个层次,对应巡察组长与党组书记谈,巡察组副组长与其他党组成员、中层干部谈,巡察专员与一般干部谈,按照“一个层次,一种方案”的思路,科学设置谈话提纲。
  二是延伸单位针对谈。针对一些部门摊子大、下属单位多,且单位性质不同,个别下属单位存在问题易发多发、屡禁不绝的情况,区分事业、国企两种性质,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单位管理难点、廉政风险点、对之前单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看法等内容,有的放矢地开展谈话。
  三是知情人员反复谈。在与知情人谈话中,针对知情人思想有顾虑的情况,采取“三个讲清”措施,即讲清巡察工作目的、讲清巡察纪律要求、讲清党性原则,消除对方疑虑;对知情人回答问题有保留的情况,在与其谈完后,就没弄清的问题找其核实追问,做到不谈深谈透不罢休。
  四是关键岗位重点谈。在谈话对象的选取上,坚持把从事财务、人事、信访、纪检监察等岗位人员作为重点谈话对象。在与负责财务工作人员谈话中,围绕专项资金使用、固定资产管理、公务卡使用、大额资金使用、公务接待等方面重点谈;在与负责人事工作人员谈话中,围绕考察对象确定、讨论研究程序、广泛听取意见等方面重点谈;在与负责单位信访的人员谈话中,围绕近年来单位收到信访举报信件数量、信访举报内容指向、调查处理意见等方面重点谈;在与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谈话中,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制定落实、系统近年来受到党纪政纪及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情况等方面重点谈。
  五是对象范围扩大谈。谈话中,充分利用被巡单位退休干部、前任领导班子成员对单位情况熟、有感情、敢讲真话的特点,围绕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情况、民主集中制情况、作风建设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等情况进行交流,获取大量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奚盛 徐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