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市纪委于强副书记到第十六派驻纪检组调研,专门听取派驻改革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和问题困难,并对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于书记对第十六派驻纪检组迅速进入角色,积极主动作为,在构建监督平台、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派驻纪检组如何擦亮监督探头,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要求注重研究,着手关键,突出针对性和精准性,切实在五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一要针对驻在单位工作特点量体裁衣。派驻机构改革后,派驻纪检工作发生了质的变化,原来是驻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现在是专责监督机关。目前尚处在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参照,因为各驻在单位职能不同、业务不同,在不同时期的任务也有差异,所以监督工作要体现个性化、动态化,抓住主要矛盾,具体问题具体解决,理清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做到因时因地施策,体现出“驻”的优势。
二要强化措施推动主体责任落地有声。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全局工作中处于关键地位,起着纲举目张的作用。我们既要力促“两个责任”良性互动、齐抓共管,又不能混淆错位、大包大揽,必须以督促(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为突破,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现在,有的驻在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性、严肃性、战斗性以及“三转”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流于形式,不动真格,甚至长期以来积弊成疴。纪检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住廉政风险关节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对推动不力的,及时约谈,敢于启动问责。
三要运用案件资源倒查问题追根溯源。全面从严治党,纪律审查是重要手段和有力支撑,要做到能查尽查,强化“不敢”。同时,要正确处理查案与监督的关系,善于有机结合、有效运用案件资源,包括司法机关查办的案件,进行研究剖析,开展“一案双查”,挖掘点上根上问题,实施源头监督、深度监督、精准监督。真正树起“派”的权威,不是靠我们的牌子,更不能被感觉是找茬的,关键是能够抓住问题“七寸”,真正触动内心反省,让戒尺高悬、警钟长鸣,使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四要融合审计财政监督力量多措并举。加强审计监督,是加强权力监督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具有独特作用。按照十九大报告高度强调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要求,无论是党内监督,还是审计监督、财政综合检查都要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发挥监督威力。据目前反映,各驻在单位自行购买第三方审计机构服务,对下属单位组织进行离任审计、年度审计,一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与审计局专项审计、财政局综合检查的结果有差距,一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纪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反映。所以,纪检组要高度重视,主动参与进去,把执行党纪党规的有关规定纳入审计内容,作为派驻监督的重要抓手。
五要借助全面从严治党之势持续发力。派驻改革才刚刚起步,纪检组面临着许多新挑战新课题,需要进一步坚定决心和信心,需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勇气和智慧。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还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写进了党章,这是党中央对反腐形势的总体判断。我们既要趁势而为,更要借势发力,讲清形势,摆明道理,促使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的重任,主动适应在纪检组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真正把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作为自身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市纪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组)